珠江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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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提名卢志瑜先生、李超佐先生、伍松涛先生、廖惠敏女士、郭宏伟先生、刘
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石水平先生、毕亚林先生、
陈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
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     勇   石水平     毕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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