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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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人
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人数由 243 人调整为 236 人,同
意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21.26 万股调整为 119.66 万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将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并同意以 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3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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