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9 证券简称:友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100 号 11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093,12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97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用
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8,091,626 99.9984 1,500 0.001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项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海峰、高扬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