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70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公司”或“发行
人”)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35 号)“第三章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之第三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或“海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
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
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57.16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
基数为 39,657.16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额为 11,897.148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国泰君安
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
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
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
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海泰科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T+1 日)
组织了海泰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六位数 421434, 021434, 221434, 621434, 821434, 761775
末七位数
末八位数 94196333, 14196333, 34196333, 54196333, 74196333
末十位数
凡参与海泰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64,62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
海泰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