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剩余股票期权
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因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
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 121 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合计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手续。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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