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家
得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家得宝”)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家得宝日
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家得宝”)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广西象州农村合
作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2,300.00 万元,浙江家得宝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浙江家得宝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审批程序,
同意为广西家得宝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C 区)5A 号楼
物淀粉类包装容器研发、制造、销售、机器设备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家得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356,355.47 106,937,837.51
负债总额 100,199,723.18 87,908,609.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886,305.83 24,886,305.83
流动负债总额 94,650,230.52 85,501,056.87
净资产 16,156,632.29 19,029,227.75
资产负债率 86.11% 82.2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829,728.12 85,590,122.14
利润总额 -2,846,827.41 -8,833,689.19
净利润 -2,872,595.46 -8,833,689.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者发生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
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
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1)主合同约定债务人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 3 年;
(3)债务人与债权人变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保证人同意该变更的,保证
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
项下贷款立即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的到期之日起 3 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额度,实际担保余额为 37,000.00 万
元。
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