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定边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公司为定边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可加快公司应收账
款的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定边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此次增资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
拓展可再生能源业务板块,符合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长远
发展利益,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增资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增资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成武 丁云龙 刘晓光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