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3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为26.98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55.97万股-1,111.93万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48%-0.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
日、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2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
价 为 18.05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12.87 元 / 股 , 已 使 用 资 金 总 额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自披露回购报告书后,分
别实施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目
前,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根据前述回购规划及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情况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一)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57,013,211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股份5,444,720股后的1,151,568,4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4385元(含税)。除
前述现金分红以外,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司2022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案已实施完毕。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525,792股后的1,148,487,41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年度不送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
月21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中期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26.98元/股调整为26.77元/股,自2023年6月21日起
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
其中:①2022年中期分红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
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51,568,491股×
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②2022年年度分红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48,487,419股×0.10元/
股)÷1,157,013,211股=0.0992631元/股
公司2022年度中期及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
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98 元/股-0.1138999
元/股-0.0992631 元/股)+0]÷(1+0)=26.766837 元/股≈26.77
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6.77元/股进行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
为 560.33 万 股 -1,120.66 万 股 , 占公司 目 前 总 股本 的比 例 区 间为
量为准。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
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
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