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
别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
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湾物流”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和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3]MTN594 号、
中市协注[2023]MTN 595 号)
,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现将
本次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594 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
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595 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
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宝湾物流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