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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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睿玖实业”),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睿玖实业提供
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整。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睿玖实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杭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为睿玖实业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贰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为两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单笔担保
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
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
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599号212室
   (四)法定代表人:张兴桥
   (五)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保健食品(预
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销售
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农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产
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水土流失防治服
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再生
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城市绿化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睿玖实业资产总额为 29,306,856.48 元,
负债总额为 17,940,047.3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794,0047.39 元,资产净额为
为24,761,211.0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761,211.09元,资产净额为11,642,389.79
元,营业收入为14,717,338.05元,净利润为275,580.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债权人(全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全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及其补充合同(如有)项下债务人(睿玖
实业)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中的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相应的
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计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
万)。
  (四)保证期间: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睿玖实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
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睿玖实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睿玖实业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
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玖实业。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
睿玖实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本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为108,201.98万元(其中对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5,954.98万元,对松阳诚邦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7,500万元,对庆元诚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和杭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为 18,800万元,对 睿玖实业担保金额为
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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