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6月27日(周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周二)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以下同)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4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29.841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410万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