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厦门信达
股票代码:000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持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5%以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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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信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信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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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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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贸控股 指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厦门信达 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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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许晓曦
注册资本 165,990 万元
通讯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47498N
成立日期 1995 年 8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 08 月 31 日至 2045 年 08 月 30 日
股东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法
许晓曦 男 中国 中国 否
定代表人
马陈华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总经
郭聪明 男 中国 中国 否
理
张金龙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詹志东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吴韵璇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高一麟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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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国贸控股除持有厦门信达的股份外,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
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注 1:国贸控股直接持有中红医疗 15.15%的股份,
同时通过持有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 50.50%
股份的方式,间接控制中红医疗 45.00%的股份,直接与间接合计控制中红医疗 60.15%的股
份。
注 2:国贸控股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合计控制厦工股份 47.27%的股份。
注 3:
国贸控股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弘信电子 6.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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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减持厦门信达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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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厦门信达 242,506,928 股股份,约占
厦门信达彼时总股本的 44.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厦门信
达 269,867,236 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约占厦门信达总股本的 38.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减少至 538,858,37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原 44.99%增至 45.00%。
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8.0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38,858,376 股增加至 564,838,37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由原 45.00%降至 42.93%。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减少至 564,578,37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原 42.93%增至 42.95%。
作,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0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64,578,376 股增加至 565,008,37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由原 42.95%降至 42.92%。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 号)核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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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普通股 136,569,73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认购 27,360,308 股股
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65,008,376 股增加至 701,578,106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原 42.92%降至 38.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69,867,236 股,其
中有 147,705,628 股为限售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或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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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买卖厦门信达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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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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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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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许晓曦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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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许晓曦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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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路 4688 号 国 贸 中
司
心 A 栋 1101 单 元
股票简称 厦门信达 股票代码 000701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路 4688 号 国 贸 中
名称 限公司 地
心 A 栋 2901 单 元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请 注 明 )上 市 公 司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限
制性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整体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 类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 股 数 量 : 242,506,928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 股 比 例 : 44.9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类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 动 数 量 : 27,360,308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 动 比 例 : 减 少 6.52%
时间:2021 年 11 月
方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比被动增加)
时间:2022 年 9 月
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导致股比被动减少)
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2022 年 9 月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比被动增加)
时间:2023 年 3 月
方式: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导致股比被动减少)
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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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数量增加,但股比被动稀释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个月内继续增持 增持/减持厦门信达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股 份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还 应 当 就 以 下 内 容 予
以说明: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