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六、会议议程: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列席人员;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议案之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提议,
公司董事会拟增补董事。根据博汇集团的提名,推举魏同秋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此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简历如下:
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
员,毕业于江苏大学,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
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
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魏同秋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之情形;其本人不持
有本公司股票。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