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
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具体如下:
同意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
盾电力”)签订 2 份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 555.00 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
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浙江国盾电力签订销售合
同。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
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累计金额 694.88 万元(已剔除公司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
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续签 3 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获得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专利申请号为 CN201910065946.9、ZL2017114391447、ZL2017114391860、
ZL2018114136842、ZL201710465386.7 的 5 项专利及 2 项专有技术的实施许可,本次
续签无入门费,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分成。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承志先生、王兵先生
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
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同意公司与清华大学签订 1 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获得清华大学专利号为
ZL202011225786.9 的 1 项专利的实施许可,本次合同签订的固定使用费为 10 万元,
并根据该技术所形成的产品/服务的含税销售额的 10%支付提成,合同期限为 3 年。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
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重大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同意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
二、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