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 人不符合第三期解锁
的条件,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 3 名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1,5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164,493 股
(注:总股本 48,8164,493 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5 日股本数量,未考虑未来公
司永 02 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 487,912,993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办公室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