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核通过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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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提示事项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
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届时
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或要求进行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 47,315,7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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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
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
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
中心项目
合计 108,702.51 107,929.2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
以置换。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
策,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预案
之“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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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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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机构的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第五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 3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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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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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本预案 指
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超讯通信
本次发行、本次募集
资金、本次向特定对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象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以及 2023 年 1-3 月
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桑锐电子 指 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利物联 指 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昊普环保 指 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 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移物联 指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是互联网络的基础设
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宽租赁
IDC 指
等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速、网络
接入等增值服务。
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
狭义云计算指 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
源的计算模式。
云计算 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
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
方式获得所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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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
扫描器、气体感应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
物联网 指
何物体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
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
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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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uper Telecom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3322
证券简称 超讯通信
成立日期 1998 年 8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57,719,000 元
法定代表人 梁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08385815B
电话号码 020-80660188
传真号码 020-31606641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 1025 号 4 楼 401 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48 号绿地中央广场 E 栋 28 楼
邮编 510670
公司网站 http://www.sts.cn
电子邮箱 stssec@126.com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
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
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集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办公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销售代理;
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
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通信
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
经营范围
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
用系统;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外包服
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仓储
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安全系统监控
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池
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统集成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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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消防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施工专业作业;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
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
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
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而以其为
核心的数字经济逐渐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对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扩大,
已成为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并且在新时代全球经济格局下,数字经济
带来的是商业模式变革,形成新产业、催生新模式,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
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
字产业集群,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
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
深度融合。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 50.2 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
名义增长 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 41.5%。在数字经济强力的发展动
能下,加快以云网融合为中心的数字信息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筑牢数字经济发展
基石势在必行。
互联网数据中心,即 IDC,是互联网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数据资源的存储、
传输及交互都必须依托于互联网数据中心,至今已经发展成为筑牢数字经济发展
的重要基础之一,其产业建设是发展云计算产业、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及中国经
济社会数字转型的必要底层基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发展,大数据技术不断革新,数据记
录规模日益增大,数据存储、管理及计算需求日趋提高,仅依靠手动人工处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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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庞大的数据集变得愈加困难,自动化收集、处理及储存数据已成为行业未来发
展的重点方向之一。此外,受互联网应用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等相关因素影响,人
们对于数据分析和挖掘的需求也日趋增长,数据交互呈现出了几何性增长态势。
海量数据的处理与交互对数据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 IDC 行业逐步迈入
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此阶段,数字化转型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将传统业务转移到云端或
者使用新的技术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IDC 企业即需不断升级自己的技术和服
务,通过提供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安全化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企业和政
府的重要议题。数据中心作为高能耗产业,快速增长需要大量能源供应的同时,
也产生了大量的污染排放物。数据中心服务企业需要关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采取更加环保和节能的措施来降低能耗和碳排放。
近年来随着全国工业数据中心建设数量的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的二氧化碳排
放量和用电量也长期处于增长态势,可再生能源使用水平均较低,不利于行业未
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 CDCC 数据研究表明,我国 2021 年数据中心二氧化碳
排放量约为 7,830 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比重为 0.77%;用电量 937 亿度,
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 1.13%。预计到 2025 年,全国数据中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预计将达到 10,000 万吨,用电量达到 1,200 亿度。因此,在“碳中和”、
“碳达峰”
等相关政策推行的当下,国家对数据中心能耗管控也将日趋严格,打造“低碳、
零碳”数据中心已成为 IDC 行业内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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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1 2020-2025 年我国数据中心用电量和碳排放量概况
用电量(亿度) 碳排放量(万吨)
资料来源:CDCC、中国通服数字基建产业研究院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根据 IDC 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与自身条件,
明确了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即以“通信+物联网”两大核心战略为主引擎,加以
深度布局“东数西算”IDC 产业。
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推动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
的建设,旨在积极拓展公司现有的业务格局,在保持通信技术服务业务和物联网
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将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 IDC 综合服务领域,推动公
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未来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
心项目,待机房建设完成将会增加公司拥有的自建机柜数量,在提升公司的整体
收入规模和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提升公司在 IDC 行业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银
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快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银行贷款还贷压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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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有效缓解。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
额和资产净额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
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
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
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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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
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两者同时进行:P=(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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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
价情况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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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7,929.22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
中心项目
合计 108,702.51 107,929.22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参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
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构成关联交易的认购对象,
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将在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各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梁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8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 47,315,700 股,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
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157,719,000 股增加至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且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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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审核通过及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及同意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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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7,929.22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
中心项目
合计 108,702.51 107,929.22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江苏宁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概况:本项目拟投资 76,323.74 万元建设符合国际水平、绿色节能
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实现 3,960 个 IDC 机柜。
(1)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指导方向
自 2020 年 2 月中下旬开始,我国各地政府纷纷出台“2020 年重点项目投资
计划”刺激经济发展,在这些项目投资计划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布局,
以 5G、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云计算数据中
心作为新基建的重要领域之一,顺应了国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趋势。
根据 Canalys 统计,2021 年中国云基础设施服务市场增长 45%,随着东数西
算等工程启动,中国云服务市场未来依旧前景可期,且 Canalys 预计,到 2026
年中国大陆的云基础设施市场将达到 850 亿美元,五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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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转型为代表的新一波技术浪潮将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的必然趋势。
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
设全面发展。2022 年,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同意启动建设 8 大国家
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对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
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作为国家继“南水北调”、“西气东输”
后的又一国家重大战略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在政策的支持下,以互联网数据中心
为代表的云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高新技术、数字化转型及终端消费等多样化算力需求场景不断涌现为
大型数据中心带来成长契机
高新技术、数字化转型及终端消费等多样化算力需求场景不断涌现为大型数
据中心带来成长契机。在高新技术方面,高度复杂的计算场景需要更多高性能算
力支持,而超算可通过高性能算力为医疗、航天及勘探领域提供支撑。当前,E
级超算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在超算领域开展竞赛的重要方向,我国超算在算力、算
效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互联网、通信及金融等
现代服务业需面向大量终端客户提供服务,企业数字技术应用较为成熟,数字化
程度高。随着十四五规划等政策的出台,以及技术研发和业务应用的持续演进,
我国传统工业企业也开始积极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支
撑。在移动消费及智能终端方面,近年来我国移动终端用户及智能终端设备数量
快速增长,终端设备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对实时算力的需求不断提升。
(3)实施升级转型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凭借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快速的响应速度、高效优质的服务质量、良好的企
业形象、持久的市场信誉及完善的管理体系,已发展成为面向全国的集通信网络
建设服务、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信息网络技术服务商。随着
运营商压缩运营成本,减少资本开支,通信技术服务市场价格竞争加剧,中标价
格下降,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明显。
司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对公司的既有市场结构、业务模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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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提出了诸多挑战。未来几年,5G 的商业化应用落地、社会的数字化转
型以及企业上云都将逐渐成为确定性趋势,在政策催化的外部动力以及数据流量
增长的内生需求动力下,IDC 产业有望实现高速增长,带给 IDC 行业巨大的市
场空间。
面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亟需加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
客户需求。为顺应 IDC 迅速发展的市场行情,抓住 5G、物联网、云计算发展契
机,根据业务需求扩大自建机房的建设规模,不断优化数据中心的区域布局,不
断增强公司的业务服务能力,这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和未来发展的契机,
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1)当地产业政策鼓励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
《江苏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总
体发展目标是到 2025 年,推动江苏成为积极融入长三角、面向全国、在优势特
色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算力支撑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先导区、大数据产
业创新发展区、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区。其中基础设施方面强调数据中心发展目
标:到 2025 年,江苏省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总规模达 70 万架,智能计算中心、
云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行业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比例稳步提升;创建
不少于 10 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培育 4 个省级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顺应了上述地区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预计将受到当地政府配套政策的支持。
(2)下游行业广阔且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对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
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作为国家继“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后的又一国家
重大战略工程正式全面启动。根据中国信通院等研究数据,近五年我国在用数据
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复合增速超过 30%,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预计 2022 年
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将达 670 万架,到 2024 年,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到 6,123
亿元,2022-2024 年复合增长率达 15.9%。“东数西算”工程叠加数字经济的发展
方向,将给整个信息通信行业提供巨大的产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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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技术和人才储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二十多年来深耕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是我国通信技术服务行业领先的民
营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人才团队,这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
持。
在技术方面,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工作,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持续发展的
基石,通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模式,配备了较为完善的
研发设施、服务队伍及研发队伍。公司作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
东省物联网协会理事单位,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通信网络代维甲级资
质、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等多项高等级资质,同时在软件开发能力上
取得“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CMMI3)”评级,相继被评为“广州市 5G
创新中心”、 “2021 广东创新企业 100 强”。优秀的自主
“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
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在人才方面,公司将继续秉承人才是公司发展重要战略资源的理念,进一步
优化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建立科学、
公平、民主的长期激励计划,创造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理解人才的文化氛围,
为员工提供施展才干、实现抱负的平台。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
推进优秀人才招聘培养计划,通过内部选调、提前培养以及外部人才招聘等多种
方式相结合,不断加强人员储备,以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公司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为项目的高效实施提供保证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将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理念植根于管理体系中,并
按照业务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了内部管理架构及管理方式,按业务线
实施精简高效的线条管理模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机构及
执行队伍,负责项目规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结
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各种企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项目
按照现代化方式运作。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实行上下级纵向对接,项目小组横
向交流的模式,保证项目信息交流渠道高效畅通,从而促进项目更有效实行。
本项目总投资 76,323.74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5,550.45 万元。投
资内容包括机房设计、装修工程费、硬件设备购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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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满足客户的需求,预计效益良好。经测算,本项目所
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26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68%,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在江苏省淮安市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与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取淮安
市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宗地面积为 22,486 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本项目
拟在该土地上新建数据中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取得了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22 年 11 月 4 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宁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节能报
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以及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的评审意见。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版)》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因此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二)偿还银行贷款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公司拟使用 32,378.77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5,504.48 万元、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15,287.06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19,336.84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86.11%,公司借款余额与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将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
险能力,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32,378.77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金
额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超过 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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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偿还银行贷款。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打造业
绩增长的另一引擎,丰富业务矩阵,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
时增加,公司资金实力也将进一步增强,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有效降低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安排
对于募集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
募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具体资金支付
环节,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使用资金。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一
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合理、必要和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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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影响
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机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分为通信技术服务业务、物联网业务和 IDC 业
务三大板块,其中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主要为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提供通信网络
建设以及网络综合维护服务,是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物联网业务分为公用
事业板块、智慧物流板块和智慧城市板块,公司通过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帮
助客户提高运营效率,是公司近些年来大力发展的板块之一。IDC 业务则包括提
供数据中心规划设计、设备采购、机房建设、后续运营及维护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是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该项目建成
后,可容纳近四千个标准机架,可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数据处理和存储需求,
该募投项目属于公司 IDC 业务范围,是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有效延升。公司通
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扩充公司在 IDC 业务领域的业务类型,提供
更加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业务份额,为未来公
司的持续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资产收购,本次发行后,
公司业务和资产暂无整合计划,如未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对
主营业务或资产进行整合,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将有所
变动。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
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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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将增加不超过 47,315,700(含
本数)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建华先生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为
将由发行前的 157,719,000 股增加到 205,034,700 股,梁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
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 20.62%(假设其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且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影响,公司尚无因本次发行而调整高
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或发
生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变动,公司均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
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实现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的增加,同时资产负债率
将下降,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业务
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业务矩阵将得到进一步丰富,有利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
利润水平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拓展 IDC 业务领域,丰富公司业务种
类,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水平将得到提高,能够有效巩固公司市场地位,为公司
进一步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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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济效益需一
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
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和效益实现,公司未来的盈利能
力将显著提升。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均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始运营和效益实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
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系、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
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
性,也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公司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违规占用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
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
负债比例过低或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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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及行业风险
公司近年来大力拓展物联网业务及 IDC 业务,但报告期内仍以通信技术服
务业务作为最主要收入来源,随着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通
信运营商对成本的控制不断加强,行业内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因此,未来公司主
营业务将继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快速
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则可能出现服务或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及客户流失的情形,进而面临市场
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的风险。
通信技术服务业服务内容贯穿于整个通信网络的建设与运行服务全过程,包
括在运营商网络建设前、建设中及建设后提供不同的技术服务。通信技术服务市
场的发展直接与运营商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若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可
能出现的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将导致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或出现负增长等
不利变化,我国通信技术服务市场规模也可能随之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
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二十多年来持续深耕通信技术服务领域,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均与公
司有着持续且良好的合作历史。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中国移动,客户相
对集中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普遍现象,但如果未来中国移动的市场地位及经营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通信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更新快、产品周期短的特点,且随着 5G 通信
技术以及后续更高级通信技术的发展,对通信技术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
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时刻跟踪行业最新技术趋势,加
大研发投入和人员培训的力度,确保自身的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技术研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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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偏离或研发项目推进不顺利,则可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为了丰富业务矩阵,探索第二增长曲线,先后收购了桑锐电子、
康利物联、昊普环保,在完成并购后,公司致力于将标的相应的技术、业务与自
身进行整合,产生协同效应,推动被收购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共同发展。但基于
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存在的差异,目前被收购企业对
公司产生的有利影响有限。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昊普环保的股权处
置,并着手进行了对桑锐电子的股权剥离。
未来对于已并购项目,若公司在后续业务整合、人员整合、绩效提升等方面
达不到预期,仍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1,620.07 万元、78,875.16 万元、
户为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通信运营商、水司等,客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若
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重要客户违约,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较大
金额的损失,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2,311.51 万元。基于被收购
公司已实现的业绩以及未来预期情况,公司已对桑锐电子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
准备,对康利物联商誉计提了 3,153.47 万元减值准备,但若康利物联未来经营状
况恶化,所形成的商誉将会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9.76%、10.81%、8.29%和 10.31%,2020 年
至 2022 年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如果竞争对手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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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市场份额降价竞争,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继续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的日常经营、并购等都通过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手段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开展新业务等都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资金
压力,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6.11%,流动比率
为 0.97,若公司未来持续增加负债而资产收益降低,则存在着偿债能力不足的风
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为“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且谨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募投项目建成投
入运营后,将有效丰富公司的业务类型,开拓业务板块,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规模,
强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能否按照预
期实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能够得到消化,业务市场需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开拓等因素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募投项目的
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存在着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的金额将出现较大增加,每年
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也将出现较快增长。尽管公司募投项目预期的效益较好,足以
抵消募投项目新增折旧费用带来的影响,但若因各种因素,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
际效益不及预期较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着因新增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
绩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公司一直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重要信息,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引起股票价格波动
的原因较为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发展前景和盈利水平的影响,而且与投资
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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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密切。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的变化而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因此,投
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市波动而遭受损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的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3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
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
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
获得审核通过及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及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
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
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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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
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相应的利润分配
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
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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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是否适当、稳健、是否符合章程
的规定、是否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
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或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章程的规定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留存资金的
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
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
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
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表决时,应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咨询电话、电子
邮箱、公司网站、接待来访及股东大会现场解答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配预案》,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预案》,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预案》,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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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
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5,867.6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三)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扩
大业务规模、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规范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好
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
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
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且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
不违反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
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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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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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
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
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57,719,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47,315,700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05,034,7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
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
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 2023 年的业务规
模和净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有所摊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可能存
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07,929.22 万
元(含),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7,315,700 股(含),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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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
完成时间为准);
虑本次发行完成并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
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
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8.9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10,386.03 万元;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94.7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77.25 万元。
假设公司 2023 年经营成果按照以下三种情况测算:
(1)假设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改善,同时因公司 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较大且不具有持续性,故假设 2023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与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持平;
(2)假设公司经营情况改善,2023 年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0;
(3)假设公司 2023 年业务开展顺利,公司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与公司上
一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的年度 2020 年一致,即
假设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3,960.14 万元及 551.15 万元。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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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57,719,000 157,719,000 205,034,7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47,315,70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07,929.22
假设情形 1: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与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18.96 -10,386.03 -10,38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0,386.03 -10,386.03 -10,386.03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66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65 -0.66 -0.6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59.29% -3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1.60% -59.29% -39.17%
收益率(%)
情形 2:2023 年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18.9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0,386.03 - -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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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1.60% - -
收益率(%)
情形 3: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3,960.14 万元及 551.15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18.96 3,960.14 3,96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10,386.03 551.15 551.15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25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65 0.03 0.0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 16.04% 1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1.60% 2.23% 1.64%
收益率(%)
注:对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若 2023 年公司净利润未能获得
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
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公司对 2023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
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
醒投资者注意。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
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
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
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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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
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宁淮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该项目建成后,
可容纳近四千个标准机架,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数据处理和存储需求,该募投项
目属于公司 IDC 业务范围,是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有效延升。公司通过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扩充公司在 IDC 业务领域的业务类型,提供更加全方
位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业务份额,为未来公司的持续
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资源储备充足。公司作为二十多年持续深耕通信技
术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拥有丰富的通信相关领域的人才储备,公司的核心管理
团队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有着较为深刻的洞察力,能够精确把握市场动态,带领公
司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保持相对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秉承人才是公司发展重要战
略资源的理念,制定了完善的人员发展和培训制度,公司持续对员工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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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提供良好且及时的学习机会以及施展才干、实现抱负的平台,以推动公司
的发展与新项目的顺利落地。
技术研发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创新是引领企业前进的第一推动力,公司
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对通信技术领域前沿技术研发的大比例投入,在通信服务、
物联网、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受到行业和社会的
广泛认可。公司及公司多家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中国通信企业协
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物联网协会理事单位,并获得“广州市 5G 创新中心”
“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等多个荣誉,并已连续多年入选“广东企业 500 强”,
优秀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涉足 IDC 业务,成功与中国五冶集团、上海电信、奥
飞数据等企业开展 IDC 业务方面的合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也积累了建
设、管理和运营相关的技术经验,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数据中心作为 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重要载体,
拥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未来随着算力应用场景持续增长,数据中心需求将稳
步提升。根据中国信通院等研究数据,近五年我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复
合增速超过 30%,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预计 2022 年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将
达 670 万架,到 2024 年,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到 6,123 亿元,2022-2024
年复合增长率达 15.9%。行业的需求强劲带来广阔的市场,公司的募投项目可以
为下游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提供大型计算和海量数据存储的服务,具体表现在云
渲染、云存储、云计算资产管理、企业云计算和网络电视 CDN 等多个维度。公
司凭借多年在通信行业累计的人才、技术、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自身竞争优势,
以及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对募投项目的市场开拓提
供有力的支持。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
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实施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
现有业务实现。因此,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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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上述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
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
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填补回报: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上市公司扩展业
务矩阵,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
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
保障。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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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
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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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梁建华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