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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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以书面文件、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一致推选肖伟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肖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振中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
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肖伟先生、王振中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第八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推选
下列人员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振中先生、杨永春先生、高海鑫先生、陈学斌先生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廒先生(独立董事)。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
任杨永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陈彦希女士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永春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吴云先生、刘权先生、王传磊先生、潘宇先生、鲜飞鹏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江锁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
行修订完善。
  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业务,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
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
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该现金
管理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3%。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
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
议案》
  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涉
及的预留部分权益相关条款的一处披露与前后表述不一致,《激励计划》中“第
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以及“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之“二、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程序”中关于预留部分
权益的表述为: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四、本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之“2、授予日”中关于预
留部分权益的表述与上述不一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相关条款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之“2、
授予日”中关于预留部分权益的表述为:“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现更正为:“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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