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并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被动减持并完成过户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6,210,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77%。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柏兴 149,527,637 17.15% 129,427,637 14.85%
王伟峰 5,198,025 0.60% 5,198,025 0.60%
堆龙德庆 11,543,000 1.32% 11,543,000 1.32%
中利控股 42,000 0.00% 42,000 0.00%
合计 166,310,662 19.08% 146,210,662 16.77%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由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 2021-156 号公告,王柏兴先生被动减
持公司股份 7.34%并完成了过户,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 年 6 月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 2023-083 号公告,王柏兴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15%
并完成了过户。故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变动比例超
过 5%,因此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伟峰先生、堆龙德庆中立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情况说明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14.85% ; 王 柏 兴 先 生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