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8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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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
说明。
(四)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
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七)2023年6月14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3 日,上市日为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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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 18 日,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条件。
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需满足:2022 2022 年达成的营业收入
年营业收入值达到 260 亿元(Am)或净利润值达到 180,000 万 值为 303.44 亿元,净利
元(Bm)。 润值为 158,926.38 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激
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营业收 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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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根据考核年度内营业收入(A)与净利润(B)实际完成值,公
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个人上一 的激励对象共计 903 人,
年度考核 Y≥0.9 0.6>Y
Y≥0.8 Y≥0.7 Y≥0.6 其中 117 人因个人原因离
综合系数
解除限售 职,有 2 人成为公司监事
比例 100% 80% 70% 60% 0%
而 不 再 具 备 激 励 对象资
(Y)
格,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限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制性股票共计 44.6635 万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股。0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个 人 年 度 考 核 综 合系数
≥0.9,本期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 100%,解除限
售 0 万股;0 名激励对象
合系数 0.9>Y≥0.8,本期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人年度考核综合系数 0.8
>Y≥0.7,本期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为 70%,解除
限售 47.5717 万股;305 名
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年
度 考 核 综 合 系 数 0.7 >
Y≥0.6,本期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 60%,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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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 22.5605 万股;6 名激励
对象 2022 年个人年度考
核综合系数 0.6>Y,本期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1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有 2 人成为公司监
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8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达标/未完全达标,
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0.9473 万股。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03 人调整
为 778 人,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70.1322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
(二)可解除限售数量:701,32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46%。
(三)可解除限售人数:778 人。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售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董事、
副总裁
董事、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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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财务总
监
董事、
术人员
核心技
术人员
监事会
主席、
核心技
术人员
核心技
术人员
KIM 经营中
HOAN
经理
KANG
SAM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94 人)
合计 399.3835 70.1322 248.3040
注:1.KANG HEE SAM 属于离职人员;2.激励对象中陶吴先生、廖恒星先生、朱宗元先生、李卫华先
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公司于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中确定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1334 万股,本次实际办理归属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1322 万股,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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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限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
三、总股本 670,633,576 100% 0 670,633,576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市后股本结构数据进行测算,具体数据以公司完成
解除限售手续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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