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4074%(由于“温氏转债”处于转股期,前述总
股本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公司
总股本)。
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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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31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03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3,7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723%,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227%;预留 2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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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中高层(基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公司董事
会认为对公司有重要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
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
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
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
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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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一致,均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年度增长 8%。
第二个归属期
年度增长 15%。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
品和熟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
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
的折算率为 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
会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未归属的部分作废
失效。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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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 达标 不达标
果(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 I 不合
A B C D E F G H
标准 格
归属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
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
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对3,645名激
励对象授予23,680.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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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表了意
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资格
合法、有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
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了《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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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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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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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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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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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
年度增长15%。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的,
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绩考
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 品和熟
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 前重
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 78% ;熟
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经计算,公司2020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681,978.13万斤,
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34.2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件。
达标 不达标
考核结果
(S) 95>S≧ 90>S≧ 85>S≧ 75>S≧ 65>S≧
S≧95 80>S≧75 70>S≧65 S<60
评价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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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
于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
的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除11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1名激励对象
被选举为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外,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在职激励对象中,680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A,
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2,288.9615万股;1,339名激
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B,归属比例为90%,可归属股份
总数为4,474.9026万股;744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C,
归属比例为8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1,782.2596万股;231名激励对
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D,归属比例为70%,可归属股份总数
为363.1185万股;99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E,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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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6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188.4324万股;47名激励对象在个
人 层面绩效考核评级F,归属比例为5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
为4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19.24万股;16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评级H,归属比例为3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26.853万股;
归属股份总数为9,224.1971万股,占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即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总 数 * 归 属 比 例 50%=23680.23 万 股
*50%=11840.115万股)的77.91%,未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80%。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
存在差异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涉及的原激励对象中的 96 人因辞职、死亡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
励对象合计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 50.77 万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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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741 人调整
为 3,64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3,731 万股调整为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243 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6 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4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
监事,合计共 25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53.486 万股;70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G,不能全额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419.9431 万股;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 1,680.3481 万股。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11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
为公司监事,合计共 120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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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08.583 万股;2,49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H,不能全额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95.9684 万股;9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284.6235 万股。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届满,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
族成员温志芬、温鹏程、温小琼、孙芬及其近亲属温蛟龙、温淑娴、
温冰文、陈晓韵共 8 人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53 万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共 2,242.1749 万股。
(2)预留授予部分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37 名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44.23 万股;8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
F,不能全额归属,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 8.6705 万股;5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的限制性股
票共 2.5 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55.400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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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73,463,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 1,274,692,76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26-0.2=9.06 元/股。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2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公司以总股本 6,546,264,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 654,626,477.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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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06-0.1=8.96 元/股。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根据《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3-95),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22,609,000 股后的 6,531,532,757 股为分配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第三期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
授予价格由 8.96 元/股调整为 8.76 元/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31日
(二)归属数量:9,224.1971万股
(三)归属人数:3,17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8.7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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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的比例
温志芬 董事长 260 117 45.00%
温鹏程 董事 130 58.5 45.00%
黎少松 董事、总裁 195 87.75 45.00%
梁志雄 副董事长 200 90 45.00%
严居然 董事 130 58.5 45.00%
温小琼 董事 80 20 25.00%
秦开田 董事 130 65 50.00%
赵亮 董事、副总裁 195 58.5 30.00%
梅锦方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95 87.75 45.00%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195 87.75 45.00%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115 51.75 45.00%
孙芬 副总裁 40 20 50.00%
温蛟龙 中层管理人员 24 12 50.00%
温冰文 基层管理人员 8 3.2 40.00%
温淑娴 基层管理人员 6 3 50.00%
陈晓韵 基层管理人员 5 2.25 45.00%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层、基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人才等(3629 人)
合计 23,680.23 9,224.1971 38.95%
注:温志芬、温鹏程、温小琼、孙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蛟龙、温
淑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均生的子女,温冰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
成员古金英的儿子,陈晓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小琼的女儿。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177 名激励对象满足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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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依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17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七、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
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期间 买卖方向 成交数量(股)
黎少松 董事、总裁 2022-12-27 至 2023-01-13 卖出 379,000
梁志雄 副董事长 2022-12-26 至 2023-01-16 卖出 270,000
秦开田 董事 2022-12-27 至 2023-01-13 卖出 290,000
赵亮 董事、副总裁 2022-12-30 至 2023-01-13 卖出 359,000
梅锦方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22-12-28 至 2023-01-20 卖出 774,611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2022-12-27 至 2023-01-16 卖出 750,00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2023-01-16 卖出 129,375
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
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其他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
日收盘价和授予价格确定每股股份支付费用,并将在授予日至归
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在等待期内将取得服务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资本公积。
会计准则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92,241,971 股 , 归 属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将 由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
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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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
十、备查文件
意见;
三期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