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002,31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
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1,702,865,009股。
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002,318股后的1,702,865,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7,315,150.99元,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
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即187,315,150.99元/1,709,867,327股=0.1095495元/股。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已回购股份7,002,318股后的1,702,865,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7,315,150.9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
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0512-8019002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12A栋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