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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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3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新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徐新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新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220,000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比例 9.79%)。徐新强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6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4.895%。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得的股份。
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895%。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徐新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
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
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在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新强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徐新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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