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根
据有关规定,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
员。
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