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6,507.8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超过 6 个月,符合关于置换时间的相
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
海利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952,908.00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7.22元,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5,844,37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全部到
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
《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吨甲基硫菌灵等系列产品及配套年产3万吨光气建
设项目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
产装置建设项目
合计 120,944.00 68,584.44
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
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
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16,50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额(万元)
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甲萘威
产3万吨光气建设项目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
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合计 68,584.44 16,507.8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湖南海利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1877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507.8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87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保荐人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关鉴
证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