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4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
税公告[2021]第 40 号),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可享
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对安置残疾人,实行由
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在限额内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收到所属期为 2023 年 5
月的增值税 70%部分退税款 310.53 万元,所属期为 2023 年 3 月-4 月的残疾人就
业增值税退税款 117.57 万元,合计 428.10 万元。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
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达
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退税均与收益相关,公司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款项进行会计处理。上述退税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
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澳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