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股票代码:6004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裙楼3楼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20 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湘潭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湘电股份、上市公司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湘电集团 指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兴湘集团 指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兴湘并购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国企并购基金 指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湘并购基金
(一)信息披露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
注册地址
层 204-183 房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17-11-23 至 2024-11-2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P92KJ4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
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经营范围 和可转换债等的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731-82112997
(二)信息披露人的合伙份额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湘并购基金的合伙份额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企并购基金为兴湘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兴湘集团
间接持有国企并购基金 100%股权。兴湘集团等 5 名合伙人为兴湘集团、湖南迪策投资
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轨
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六家单位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湘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企并购基金,其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
注册地址
层 204-210 房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薛震
股东名称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MA4P8PFA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融资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长期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湘并购基金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闫瑞增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湖南长沙 无
上述人员最近 5 年之内不存在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兴湘并购基金与兴湘集团、湘电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解除后,
兴湘并购基金无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具体变动详见“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湘电股份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湘并购基金不存
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实施增持湘电股份股票的明确计划,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也无实施出售或转让其
已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协议》到期,兴湘并购基金不再续签《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有鉴于此,原一
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累计减
少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湘电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80,990,081 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3.66%;兴湘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25,929,169 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17.05%;兴湘并购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119,401,448 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9.01%。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湘电集团、兴湘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9.71%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119,401,44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 9.01%。变动比例超过 5%。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兴湘并购基金、兴湘集团、湘电集团持股合并计算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兴湘并购基金 119,401,448 9.01%
兴湘集团 225,929,169 17.05%
湘电集团 180,990,081 13.66%
合计 526,320,698 39.71%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兴湘并购基金持股单独计算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兴湘并购基金 119,401,448 9.01%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湘并购基金持有湘电股份 119,401,448 股
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 302 号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闫瑞增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湘潭市
名称
股票简称 湘电股份 股票代码 600416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
湖南兴 湘并 购重组股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道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义务人名称 注册地 大厦 A 栋 17 楼(集群注
合伙)
册)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526,320,698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39.71%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减少 406,919,25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30.70%
时间: 2023 年 6 月 24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 2020 年 6 月,湘电集团与兴湘集团、兴湘并购基金签订了《表
有权益的股份变
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到期后,兴湘
动的时间和方式
并购基金不再续签《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兴湘并购基金不
再是湘电集团、兴湘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已充分披露
无。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加备注予以说明;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闫瑞增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