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从而提升销售
规模、协助公司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亦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回笼,
减少坏账损失。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措施,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融资条件
的经销商提供担保,同时要求被担保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以防控风
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经销商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路、王方明、严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