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2%
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计划以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公司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许江波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4%),以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累
计达到 2%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例
上海兆亨 集中竞价 6.86 253.8083 0.6076%
许江波 集中竞价 7.08 163.2010 0.3907%
合计 集中竞价 --- --- 417.0093 0.9982%
本表注释: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累计权益变动达到 2%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
住 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778 号 19 层 A5、D5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到 2023 年 06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锦鸡股份 股票代码 3007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占总股份比例)
A 股(前期权益变动) 431.77 1.03%
A 股(本次权益变动) 417.01 1.00%
合计 848.78 2.0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累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交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累计变动前持有股份 累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上海兆亨 2,952.3983 7.07% 2,489.0000 5.96%
许江波 2,545.1710 6.09% 2,159.7900 5.17%
合计持有股份 5,497.5693 13.16% 4,648.7900 11.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88.6911 8.59% 4,648.7900 11.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8.8782 4.57% 0 0.00%
是? 否□
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自愿承诺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累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于 2021 年
的承诺、意向、计划
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于 2022
年 0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
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江波每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累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 否?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