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2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
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
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
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
(公告编号:2023-008)。
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合肥晶
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
(公告编号:2023-
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及程序合
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
的《晶合集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