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向全
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华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经认真自
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所有事项进行了
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发行对
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3.34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2,284,263 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
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
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
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
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
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
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
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
[2022]14 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
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并
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52,284,263 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的
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XIUCAI LIU(刘修才)家庭控制的其他企
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以下简称“上海曜勤”)
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曜勤(拟设立)拟作为特定对象
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 152,284,263 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的
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超过人民币 660,000.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前,上海曜勤的合伙人 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以下简称
“CIB”)已以其持有的 116,655,640 股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向上海
曜勤(拟设立)认缴出资,并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CIB 股票出资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且上海曜勤(拟设立)的另一合伙人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上海曜勤(拟设立)《合伙协议》约定以现金货币向上海曜勤
(拟设立)完成实缴出资义务后将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上海曜勤(拟设立)名下,以
此完成 CIB 对上海曜勤(拟设立)的实缴出资。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曜勤(拟设立)基于 CIB 对其出资的 116,655,640 股凯赛
生物股票和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不超过 152,284,26 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的
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将合计持有公司超过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 CIB 变更为上海曜勤(拟设立),实际控制人
不变,仍为 XIUCAI LIU(刘修才)家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曜勤(拟设立)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
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
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上海曜勤(拟设立)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发
行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
式收购股份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上海曜勤
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曜勤”)已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
认购合同》,公司将向上海曜勤发行不超过 152,284,263 股股票(含本数)(最终
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协议对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作出
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
案》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
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以下
简称“上海曜勤”)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同时控股股东
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拟以其持有的公司 116,655,640 股股票向上海曜勤
(拟设立)进行出资。招商局集团持有上海曜勤(拟设立)48.9995%的合伙份额,在
股票出资及本次发行完成后,招商局集团将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权益。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赛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