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杰瑞股份全资子公司杰
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新能源”)对其参股子公司烟台益大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益大”)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杰瑞股份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进行沟通,查
阅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对杰瑞股份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瑞新能源之参股子公司烟台益大拟开展“15 万吨/年高端
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为推动项目进展,烟台益大拟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借款 5 亿元(人民币,下同)并签署《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杰瑞新能源按出资比例为烟台
益大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余额为 7,650 万元。烟台益大的其他
股东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益大”)和山东裕龙石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裕龙”)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
三、接受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益大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宾蝉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裕和一路与
裕炼七路交叉口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山东益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36,216.77 35,135.45
净资产 29,774.83 29,848.19
营业收入 2.11 4.3
净利润 -73.37 -151.81
资产负债率 17.79% 15.0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保证人(乙方):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要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余额为 7,65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瑞新能源尚未签订相关保证合同,上述内容以杰瑞新
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最终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
关文件约定为准。
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山东益大及山东裕龙将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 提供同
等担保,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95,650 万元,本
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3,910.42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22 年度,下同)的 10.65%;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7,650 万元(本次担保),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烟台益
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推动“15 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
设”的开展,符合一般商业惯例。董事会对烟台益大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烟台益大生产运营正常,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
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同时,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山东益大及山东裕龙将按出资
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综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推动其
“15 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开展,有利于其生产经营
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
等担保,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就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杰瑞股份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对参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雅昕 栾小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