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7 日
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2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及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张航。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
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
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
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
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5 新华锦 2023/7/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A、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
过时不予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2-85967330
传真:0532-85877680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
采矿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