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监事郑伟
力先生的直系亲属廖祥燕(郑伟力的配偶)和徐大芳(郑伟力的母亲)的证券账
户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涉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廖祥燕的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祥燕的证券账户剩余 4,000 股。该期间廖祥燕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亏损为(27.76-27.11)*16,500=10,725 元。
徐大芳的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止,期间该账户交易公司股票(含买入和卖出)合计 172 笔。截至目前,徐大
芳的证券账户剩余 8,900 股。该期间徐大芳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64,700
股,合计 1,593,785 元,平均成本 24.63 元/股;累计卖出 55,800 股,合计 1,361,985
元,平均成本 24.41 元/股;扣除徐大芳证券账户剩余的 8,900 股,累计亏损为
(24.63-24.41)*55,800 =12,27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郑伟力先生的配偶和母亲在买入公司股票内六个月内卖出,及在卖出六
个月内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票的情况,期间也未将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告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不知情。廖祥燕女士和徐大芳女士的证券账户均由廖祥燕女士控制及操作,徐大
芳女士对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知悉。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廖祥燕女士根
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在交易期间并未告知郑伟力先生,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规事项的严重性,郑伟力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承诺将进一
步学习和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保证
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公司及郑伟力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
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和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郑伟力先生作为公司监事,未能尽到督促义务,违反了
短线交易的禁止性条款。
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合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督促其亲属执行到位,防止
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