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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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技四楼会议室。
技”)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01,50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2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1,50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2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6%。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份的 0.0006%。
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潘学谦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意 201,503,8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潘学谦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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