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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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
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回避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基本信息,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外部资源,培育激光芯片上下游优
质项目,加强产业与资本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闵大勇先生、王俊先生等
共同出资 1,000.00 万元设立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其中,公
司出资 510.00 万元,闵大勇先生出资 150.00 万元,王俊先生出资 150.00 万元,
激励平台苏州芯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90.00 万元。
  鉴于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闵大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
俊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苏州芯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涉及到公司总股本的变化,即
“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3,559.9956 万元
变更为 17,627.9943 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待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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