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暨
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与曾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的《股份转
让协议》,刘年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曾富转让洪涛股份(证券代码:
部分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3)。
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
相关通知和规定。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减变动 变动后持股情况
称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增减数量 增减比例
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 (股) (%)
(%) (%)
刘年新 389,705,180 22.19 35,140,000 2.00 354,565,180 20.19
及一致
行动人 5,681,298 0.32 0 0.00 5,681,298 0.32
陈远芬
曾富 0 0.00 35,140,000 2.00 35,140,000 2.00
注:比例是按照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年新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 002325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股 35,140,000 被动稀释比例为 0.62%,主动减持比
例为 2.00%。
合计 35,140,000 被动稀释比例为 0.62%,主动减持比
例为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可多选)
其他 ?(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协议转让)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刘年新 389,705,180 22.80 354,565,180 20.1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278,885 17.10 292,278,885 16.64
陈远芬 5,681,298 0.33 5,681,298 0.3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是 ?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告编号:2023-023),刘年新先生本次变动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一
计划
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等事项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否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否 ?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本次增 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不适用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不适用
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