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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国
证监会 2021 年 2 月 5 日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
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
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
(四)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文平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厦门君腾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陈文平(以
下简称“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发行
人集团”)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
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
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
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也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从
事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的企业、实体。如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
营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不与发行人集团中
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
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
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有利的合法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
机会与发行人集团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
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集团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
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
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集团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人等同受以上承诺的约束。
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
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企业
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控股股东:
厦门君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陈 文 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
陈文平(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