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换届选举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董事候选人刘志
勇先生、张坚先生、桑瑜女士、许靖波先生、罗永根先生、张林先生、李皎予先
生、李少昆先生、刘贵富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
出的,同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刘志勇先生、张坚先生、桑瑜女士、许靖波先生、罗永根先生、
张林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皎予先生、李少昆先
生、刘贵富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 超
戴晓凤
高义生
李皎予
颜 色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