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证券之星 2023-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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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与公司沟通,提前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及事项,我们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理恰当,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陈益平、吴建斌、万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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