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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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
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将公司 21,600 万元应收账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奥美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事项,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及其管理层关注担保进展情况,以及被担保方
履约情况,做好必要的措施;若出现较大变化或超出决议事项等情形时应报告董事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黄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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