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证券之星 2023-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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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编制。报告涉及的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引用自《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
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1年4月28日经成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公司”、“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号)文核
准,成都银行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扣除全部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0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466995_A02号《成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82号文同意,成都银行80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成银转债”
,债券代码“113055”。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成银转债。
  (三)发行规模: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0 亿元。
  (四)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可转债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6 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8 年 3 月
   (六)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70%、第
四年为 1.20%、第五年为 1.70%、第六年为 2.00%。
   (七)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八)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即 2022 年 3 月 3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成
都银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成都银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成都银行不再
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九)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初始转股价格:14.53 元/股
  (十一)当前转股价格:13.90 元/股
  (十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5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成都银
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成都银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成都银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成都银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当成都银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成都银行将按照最终
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成都银行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成都银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成都银行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成都银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
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十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成都银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成都银行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成都银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成都银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如成都银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成都银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四)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成都银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票面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成都银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
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成都银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成
都银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成都银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成都银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
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成都银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成都银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
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成都银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成都银行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
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成都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十七)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出具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以及 2022 年 6 月出具的《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成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成都银行进行定期
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
职责。存续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
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中信建投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BANK OF CHENGDU CO., LTD.
 中文简称:成都银行
 英文简称:BANK OF CHENGDU
 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股票简称:成都银行
 普通股股票代码:601838.SH
 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成银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3055
 法定代表人:王晖
 董事会秘书:罗结
 成立日期:1997年5月8日
 注册资本:3,612,251,334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42770A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07H251010001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86-28-86160295
 传真号码:86-28-86160009
 公司网址:http://www.bocd.com.cn
  电子邮箱:ir@bocd.com.cn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
审字第60466995_A01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成都银行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0,241,312     17,890,495         13.14%
营业利润                       11,698,169      8,803,797         32.88%
利润总额                       11,681,213      8,790,383         32.89%
净利润                        10,043,073      7,831,397         28.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42,377      7,830,736         28.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2,134     -3,521,263        -375.25%
        项目
总资产                       917,650,305    768,346,337         19.4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487,826,670    389,626,217         25.20%
贷款损失准备               18,944,047      15,335,130                23.53%
总负债                 856,224,024     716,324,194                19.53%
吸收存款                654,652,022     544,142,238                20.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342,713      51,939,271                18.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5,344,015      45,940,573                20.4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注: 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69   2.09            28.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50   2.09            19.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67   2.08            28.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8% 17.60%       上升 1.8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4% 17.54%       上升 1.80 个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2.59   -0.97           -367.01%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
监复〔2021〕44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号)的批准,成
都银行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8,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000,000,000 元 , 扣 除 含 税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0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991,897,169.8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1,897,169.81元,已经全
部用于支持成都银行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用于补充成都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成都银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第五节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
外。
  成银转债于2022年3月3日发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9.39亿元,不低于15亿元,故本期成
银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3月3日支付自2022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本
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
币100元可转债付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节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出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成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评级结果较
前次没有变化。
第九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
  “3.5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书
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并提出
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三)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四)甲方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转让、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五)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生重大资产
无偿划转;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报废;
  (七)甲方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八)甲方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九)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转移公司
债券清偿义务;
  (十)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
  (十一)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二)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三)甲方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甲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
  (十四)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五)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的决定或被责令关闭;
  (十六)甲方作出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十七)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
行为;
  (十八)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髙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九)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
行职责;
  (二十)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
变动;
  (二十一)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二十二)甲方分配股利;
  (二十三)甲方名称变更;
  (二十四)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
  (二十五)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或者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二十六)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
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甲
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
规行为的整改情况。甲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第3.5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
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说明该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乙方已采取或者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等。”
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由于实施
整为人民币13.90元/股。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出具的《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成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评级
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除上述事项外,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成银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5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90元/股,转股价
格调整情况如下:
  成都银行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3元(含税)。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成银转债转股价格由14.5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成
都银行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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