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碧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碧水源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9,612,769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164,596,594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634,209,363 股。
股 票 10,000,000 股 回 购 注 销 事 项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634,209,363 股 变 更 为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90,430,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1%;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为 2,833,779,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469,612,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957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称“中国城乡”)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国城乡承诺其认购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469,612,769 股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事项,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投资基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要约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会减持其持有的碧
水源股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国城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
除限售事项为限售股份性质的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内容,中国城乡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前不会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股份总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
股东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0,430,276 21.81 -469,612,769 320,817,507 8.85
高管锁定股 320,817,507 8.85 - 320,817,507 8.85
首发后限售股 469,612,769 12.96 -469,612,76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3,779,087 78.19 469,612,769 3,303,391,856 91.15
三、总股本 3,624,209,363 100.00 - 3,624,209,363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
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碧水源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曜 葛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