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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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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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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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
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大会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
者给予配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
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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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
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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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11 号悦康创新
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于伟仕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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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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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
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 2022 年度设定的净利润
激励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
司预计达到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期内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悦康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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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