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087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2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180,094 股,发行价格
为 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3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保荐承销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股权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人民币 2,737,434.04
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62,564.30 元。2023 年 6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8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井冈山茨坪景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挹翠
湖水系治理工程 EPC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
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合计 65,118.89 3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 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 公 司 已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说明书 承诺拟使 自筹资金
计划投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用募集资 预先投入
资总额 金额
总额 金投资额 金额
合肥园博园景观绿化工
程-2 标段项目
井冈山茨坪景区雨污水
水系治理工程 EPC 项目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河流
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
西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项目
合 计 65,118.89 65,118.89 30,000.00 18,175.63 18,071.5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
第110A014550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071.53万元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节能铁汉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节能铁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