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0 元(含税)
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现有总股本为 167,674,2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4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邮编:201804
联系人:程慧贤、林念慈
联系电话:021-31229378
传真号码:021-31229356
电子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