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4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
“泰永长
征”
)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2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运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
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数量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设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合计 50,072.43 31,054.9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 38,765,029.9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重庆源通 65%股权项目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中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150 万
元用于收购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市
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合计 31,054.90 31,054.90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合计 31,054.90 31,054.9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等相关
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合计 31,054.90 31,054.90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等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办理完毕“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账
号:755916424610909)的销户手续,同时,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的关于“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六)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诺投入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金余额
合计 15,892.10 15,892.10 13,158.83 3,089.11 -
注:①以上数据未经审计;②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本金实际投入额和资金收益实际投
入额;③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余额和银行存款利息余额等。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延期的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随着智能电网和物联配电等产品技术的升级,对相关配电产品的生产检测及
研发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为提升项目的安全
性和工艺的先进性,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投入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同
时,在实际执行本次募投项目过程中,因受到客观环境影响,施工环节较原计划
进度有所滞后,工程建设周期长于预期,从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未在
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
研究决定,计划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判断,为确保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基于谨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进
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
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二)监事会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
本次延期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延期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上
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永长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