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3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9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应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3-023)、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克劳斯玛菲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执行
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承诺的公告暨回购预案》
(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
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2022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
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90,499,945.08 元
的 10%,具体回购股份数额以实际回购股份数额为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并予注销。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57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人民币 905 万元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945,66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9%,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并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从 497,784,559 股减少至 496,838,896 股,注册资本将从 497,784,559
元减少至 496,838,89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股份回购和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中国蓝星总部大厦 520 室
电话:010-61958651
传真:010-61958777
邮箱:IR.600579@sinochem.com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
理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