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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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我们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议召集召开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
禁入期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利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王利伟先生的薪酬按公司《董事长、监
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 年 6 月)执行。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瑞矿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瑞矿业”)提供借款,借款用于天瑞矿业偿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的借款(以下简称“原有借款”),此次借款按照原有借款利率及期限执行,借
款利率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瑞矿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友苏:
  冯志斌:
  马永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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