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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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
间:2023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
下午3:00。

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534,082,2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97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533,150,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的 0.1105%。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33,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1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32,1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1105%。
工监事、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
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颜孝忠先生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艾云先生、罗异先生、罗升平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艾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罗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0,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罗升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德珩先生、崔恒忠先生、宋宗宇先生、陈定
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1,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曾德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1,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崔恒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1,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宋宗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0,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陈定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江先生、米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
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0,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朱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082,2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表决结果:米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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