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 关于华亚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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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转债面值:100 元/张
转股价格:68.99 元/股
转股期限:2023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15 日
转股来源:新增股份
转股期后事项:公司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3,4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4,0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 号”文同意,公司 34,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
券代码“12707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为 340 万张
   (二)募集资金总额:34,000.00 万元
   (三)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 0.40%,第
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8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
   (六)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3 年 6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1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开始日原定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因端午假
期及周末,实际开始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七)目前转股价格:68.99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行。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
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
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3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15 日)深交所
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
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
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69.3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 0.4 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39 元/股调整为 68.99 元/股,计
算过程如下:P1=P0-D=69.39-0.4=68.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
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认为是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六、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七、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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